此处的“警务人员”不特指一国内政部(公安部)管辖下的人员,还包括供职于国家安全机构、策反机构、谍报排查机构、特殊侦讯机构、特种强力机构等不隶属于一国政府军系统且拥有武力执法权的公务员。由于数据来源的限制,这里仅统计编内人员,不包含编外的临时雇员。
以下数据根据大赦国际2013年相关统计资料整理而成,部分数据不被当事国官方承认。
括号内为一国的警务人员(非军事机构成员)占该国公务员总数的比值:
极大比重:朝鲜(74%)、以色列(71%)
大比重:美国(63%)
较大比重:越南(49%)、津巴布韦(49%)、伊朗(48%)、俄罗斯(46%)、土耳其(44%)、白俄罗斯(44%)、沙特阿拉伯(43%)、英国(43%)、古巴(43%)、法国(41%)、苏丹(40%)、中国(32%)[注 2]